音乐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修业年限: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能在中小学或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单位等部门从事教学、科研、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拓展型、创新型的专业音乐人才。核心课程:声乐基础、钢琴基础、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合唱指挥、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等、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器乐副修、中外音乐史、中学音乐教材分析、中学音乐教学技术训练、和声学等。就业方向:中小学、群艺馆、青少年宫、传媒公司、培训机构、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