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本专业隶属音乐学院学院,专业代码130202,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报考条件:英语、语种不限,文理兼招。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素质和身心素质,掌握音乐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演奏、演唱技巧,具有音乐教学、活动策划、音乐作品分析创编能力、终身学习能力,适应地方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音乐教学、活动策划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 声乐、钢琴、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即兴伴奏、曲式分析与创作、合唱与指挥、音乐教学论。就业方向: 音乐教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音乐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