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本专业隶属音乐学院,专业代码130201,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报考条件:语种不限,文理兼招。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人文艺术素养,热爱表演事业,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表演能力、创新意识和终生学习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在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文化馆(站)、社会音乐机构从事与音乐表演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基本乐理 视唱练耳 中国音乐史 西方音乐史 表演主科 即兴伴奏 合唱与指挥 和声 曲式分析与创作就业方向:各级各类文艺团体、文化馆(站)、社会音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