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财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型和复合型法律应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中等学校从事法律教育工作的教师。主干课程: 财税法实务方向: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律史、行政法与行政诉 讼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法学入门、模拟法庭实验与法 律文书写作、文献检索与法学论文写作、财务与会计、财政法、税法、财税法成案研究。 法律实务方向: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律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 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法学入门、模拟法庭实验与法律 文书写作、文献检索与法学论文写作、立法学、仲裁法学、行政法成案研究、民事法成案研究、刑事 法成案研究、经济法成案研究。就业前景:长沙学院定位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着重以国家及湖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为国家及湖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法学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毕业生也可通过考研的方式继续深造."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目前,长沙学院法学院正锐意创新,积极进取,朝着“交叉法学课程建设有特色,案例法学理论研究有影响,财税法律人才培养有口碑”的战略目标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