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复合、国际化”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法学和经管学科融合为特色,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一定的我校一流学科经济学知识,具备主要在法律各领域从事依法执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财经特色鲜明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债权法、物权法、亲属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