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管理学基本理论,熟悉保险业的政策、法规,具有扎实的金融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保险业务技能,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中介服务、保险经营管理、投资及风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主干课程:货币金融学、保险学、统计学、公司理财、证券投资学、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精算、保险中介学、保险营销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