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捷克语听、说、读、写、译基本技能,掌握对象国和地区语 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社会等相关知识,能从事外交、外经贸、文化交流、新闻出 版、教育、科研等工作的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扎实掌握捷克语语言、文学知识,了解捷克历史、社会、文化、宗教 知识,以及政治、经济、外交状况,鼓励学生学习英语、俄语和相近专业语言、辅修第二学位;要求 学生熟练掌握捷克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了解文献检索和资 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核心课程:基础捷克语、高级捷克语、捷克语视听、捷克语口语、捷克语基础语法、捷汉互译、 捷克文学、捷克历史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赴语言对象国、地区学习或国内相关单位实习。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官方电话:010-62989047,010-62989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