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舞蹈教师,使其成为“厚基础、通专业、强能力、高素质、显特色”的舞蹈教育工作者。要求学生努力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较高的文明修养,做到为人师表,忠于舞蹈教育事业。学习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技能技巧,了解本专业发展方向和科学研究的新成就,并能胜任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工作,以及音乐舞蹈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2.培养要求
(1)具有专业舞蹈技能型人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能力;
(2)具备扎实的舞蹈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通过严谨的学科基本技能训练,达到规范的基本功及技术技巧。能够了解舞蹈的各个教学环节,能够独立表演与排练舞蹈剧目。通过了解国内外舞蹈理论前沿、舞蹈应用前景和最新舞蹈发展情况,具备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和舞蹈评论的基本能力;
(3)对中国舞蹈史、中国传统文化,西方传统文化艺术有一定的了解,对各民族的主要民俗文化及艺术精神有所把握,能够掌握舞蹈的分析方法和技术;
(4)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具有适应舞蹈教育要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有团队工作精神、合作精神。具有协调工作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3.学制及授予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四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55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4.主要课程
舞蹈概论、基训、东北秧歌、蒙族舞、即兴编导、维族舞、现代舞、胶州秧歌、傣族(鲜族)舞、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河北舞蹈民间赏析、河北地方音乐欣赏等。
5.就业去向
舞蹈表演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向是省内外中小学的音乐舞蹈教师和各大艺术团体的演员,毕业生也胜任音乐管理方面的工作。考研继续深造,如北京舞蹈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官方电话:0311-80786666,0311-8078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