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包括政府机关公务员、非政府的公共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政策分析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较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接受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训练和考核,具备良好的专业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具备依法管理的较高水平和能力;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能力。包括:行政事务的处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和策划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统计分析能力、计算机的应用能力等等;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具有健康体魄、良好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具备社会的适应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学制及学位授予
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毕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4.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公共事业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财务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等。
5.就业去向
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主要进入公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从事管理工作,或者考取党政机关公务员。
6.专业特色
人才培养面向国家和地方公共服务供给、公共事业管理的现实需要,强调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使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现代科学理论,在学科交叉的基础上形成广博的知识视野和综合的专业能力,进而具备广阔的就业领域以及深厚的职业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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