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系统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与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从事党政、教育、科研及企事业管理工作的经济专门人才。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思想史、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等必修课程,以及中国经济史、投资学、西方经济学经典名著选读、国际贸易、城市经济学、人口经济学、比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西方经济史、中国经济思想史、民法学原理、刑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商法、审计学、专业外语等选修课程。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掌握系统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与技能,适宜从事党政、教育、科研及企事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