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
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专业代码: 100205TK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和精神卫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初步临床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自主学习与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较高人文素养,健康的身心素质,能在各级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院校等单位从事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预防、诊断、鉴定、治疗、康复的临床实践与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医学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一)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二)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基础、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临床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儿童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个人成长与辅导三、学制:五年 限招理工四、毕业及学位授予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合格,按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选修课程达到学校基本要求,总学分达到本专业所修课程最低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遵义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五、就业去向 在医疗卫生服务部门和大中型医院的临床心理科、心身医学中心、睡眠科、心理门诊等从事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预防、诊断、鉴定、治疗、康复的临床实践与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评估、心理卫生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