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我校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科带头人陈培友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课题,成果丰硕,是黑龙江省内知名专家;专业带头人洪亮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从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和科研16年,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规律。专业教师共9人,其中,博士4人,硕士5人;55%的专业教师为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职称占67%;近5年,主持省部级课题近20项,获省市级奖项近10项。除了校内强大的教学团队外,还聘请了省内政府、事业单位及非营利组织中的部门管理者十余人作为本专业的校外导师,为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强大的师资支持。
该专业培养方向为“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及“通用行政事务管理”。培养的毕业生具备“四个突出”特点,即突出的沟通能力、突出的组织能力、突出的写作能力和突出的办公软件应用能力。自2003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以来,注重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道德的培养,连续13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2%以上,就业满意度达到85%。
本专业对于有考研、考公务员志向的学生具有巨大优势,体现在:考研不考数学科目,且本校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达到一定标准可获得推荐免试读研资格),可对学生深入指导,提高考研成功率;公务员考试涉及的所有理论科目均设有相关课程,且有面试仿真实训环节。近年来,考取研究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学生比例达到25%。
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各级党政机关,质监、市政、电台等事业单位,电信、银行、邮政等各类公用企业工作,从事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管理、高级文秘、财务管理等工作。随着我国行政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等各项改革的深入,必将催生大量的公共事业管理或服务部门,对公共事业管理人才需求量也必将大幅增加,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十分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