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 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修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严格的表演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主要课程:舞蹈、钢琴、声乐、器乐、理论方向及基础课程和限选、任选课程等。
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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