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能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法治理念、法律信仰及人文素养,掌握法学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实践能力。能在国家审判机关担任法官或在检察机关担任检察官,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能在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财税法、证据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