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律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熟练掌握有关通用财会软件的操作,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学表达、人际沟通、信息加工能力及分析解决会计问题的综合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高等院校从事会计核算与管理、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主要学习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法、统计学、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国际会计学、审计学等课程。毕业后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会计、财务、审计事务以及会计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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