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艺术美术类)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选考科目要求】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设计的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和设计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专业美学素养,能在室内外环境设计、装饰工程等室内设计或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行业一线从事环境艺术设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素描基础、色彩基础、建筑速写、人机工程学、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AutoCAD)、计算机效果图表现(SKETCHUP)、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设计学概论、建筑空间组合、建筑风格史、建筑制图、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装饰材料、景观规划原理、家居空间室内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园林艺术设计、景观专题设计等。【授予学位】艺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