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艺术音乐类)
四年,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选考科目要求】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音乐学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在基础教育学校、社会教育机构以及相关文化传媒行业,从事音乐教育、演出、管理、交流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和声学、曲式分析、合唱指挥、歌曲写作与小乐队配器、钢琴即兴伴奏、编曲与录音技术、戏曲赏析与表演等。【授予学位】艺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