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四年,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且具有较强的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并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能在文化教育系统、石油化工系统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与教师口语、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音乐教育心理学、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形体与舞蹈、中西乐器、钢琴即兴伴奏、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配器法基础教程、歌曲写作与改编、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石油化工系统从事行政管理(党、政、工、团)工作以及在中小学、职业学校等教育系统从事音乐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