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思想道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素质与艺术修养、系统的声乐、器乐、舞蹈理论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表演(演唱、演奏、舞蹈和编导等)能力的专门人才,能在各级学校、专业文艺团体及事业单位从事教学、表演及研究工作。
本专业分声乐、器乐、音乐舞蹈三个方向(其中声乐类仅包括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器乐类仅包括钢琴、小提琴、长笛、小号、扬琴演奏)。
就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各级学校从事教师工作,也可以在文艺团体、电视台、广播电台、群众文化艺术馆、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表演及教学、音乐创作、舞蹈表演及教学、舞蹈编导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