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金融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维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合作精神;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够满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用人的一般要求,或者具备在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继续攻读更高等级学位(或从事学术研究)的资格条件。专业就业: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在管理与财务咨询公司和大型工商企业就业等,从事市场分析、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