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致力于培养道德高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艺术创造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从事民族乐器演奏、合奏,又能胜任戏曲乐队的伴奏的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业学生应具备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和了解我国现阶段的文化政策;自觉履行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和实施者的社会职责;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学生应具有较系统的民族音乐历史和民族音乐理论知识,掌握规范的演奏方法和各种风格乐曲的表现技巧,有较强的舞台演出能力。
3.拥有较高的艺术文化素养,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4.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二级标准水平的考试。具有健康的体魄。
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莲花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昌林路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虹桥路校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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