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21世纪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具备学前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具备从事音乐、美术、舞蹈、等科目的学前教育教学能力,能在各类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学校、托幼教育机构、各类卫生保健、少儿活动中心、社区文化等公共事业机构和儿童文化事业领域,从事儿童综合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毕业生应掌握先进的现代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理论与音乐、舞蹈、美术等基本技能,接受心理学理论、学前教育理论与婴幼儿教学技能技巧的基础训练,掌握从事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的基本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熟悉国家与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学前理论的发展状态;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健康乐观的处事态度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3、具有较宽广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系统地掌握幼儿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良好的艺术素养。系统地掌握美术、音乐、舞蹈等课程的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绘画和幼儿歌舞编导与儿童玩具制作的能力。
4、能独立地从事早期教育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活动组织、行政管理能力。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5、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熟悉现代教育方式,能够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具备创编教玩具或者设计与开发课件的能力;
6、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
7、掌握计算机和一门外语的基本知识与应用技能,并达到规定等级要求;
8、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水平;
9、具有升入高一级学校的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