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
四年,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音乐艺术修养,掌握音乐学等方面 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音乐人才。主要课程: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基础、音乐美学基础、形体与舞蹈、乐理与视唱 练耳、和声学基础、复调音乐写作基础、歌曲写作与改编、配器法基础、声乐、钢琴、钢琴即兴伴奏、中外 乐器等。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中小学、中专院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工作;能在文化、教育、宣传 系统及社会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编及文艺晚会的组织策划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