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非师范)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层次:本科学制:4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音乐表演事业,适应我国音乐表演行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道德、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专业技能较突出、适应面广、富有活力和艺术热情的声乐、钢琴表演专业人才。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还有群众日常文化音乐场所或社区社团等从事音乐表演、或组织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在招生省份设(民族演唱、美声演唱、流行演唱、钢琴演奏)方向,其中在四川省又另设了(二胡演奏、古筝演奏、大提琴演奏)方向,省外设了(民乐演奏、西洋弦乐演奏)方向。2.主要课程基本乐理、基础和声、表演基础、合唱与指挥、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按不同专业方向:声乐表演为声乐、重唱;钢琴演奏为钢琴、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