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四年,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层次:本科学制:4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1.培养目标依据中学音乐教育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围绕“一践行,三学会”要求,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素质和扎实的音乐学专业功底,掌握系统的音乐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具有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和自主发展能力,能够适应未来职业和社会发展,服务乡村基础音乐教育的优秀教师。2.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和声、自弹自唱、歌曲演唱、钢琴演奏、合唱与指挥、键盘和声与即兴伴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