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
五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医药健康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良好的健康人文和职业素养,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并具有终身学习和继续职业发展能力的应用型精神卫生专业人才。课程设置:以医学基础课、临床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临床实践为主,开设课程主要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基础、临床心理学、临床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等。毕业去向:各级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精神卫生预防、医疗、康复、科研等工作。学位授予:医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