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核安全保障与核应急指挥——培养从事核潜艇、核武器的核安全保障、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初级军官。主要课程有核电子技术原理、核反应堆工程原理、核动力系统与设备、核辐射探测与测量、核反应堆安全学、核武器概论、辐射安全学等。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体检标准:其他专业合格。核生化防护技术——培养从事海军核武器、化学武器防护的初级军官。主要课程有核化武器及防护、核辐射探测与测量、辐射安全学、辐射剂量学、放射性污染防治与洗消等。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体检标准:其他专业合格。核废物处置与退役管理——培养从事海军核动力装置及相关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和退役管理的初级技术军官。主要课程有化工原理、放射化学、仪器分析、核辐射探测与测量、放射性废物管理、核设施退役管理等。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