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普通本科,省级特色专业,招生类别:文理兼收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研究方法与操作技能、了解心理学发展动态,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学及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能在社区、政府心理服务部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辅导的专业人员,能在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人事选拔、培训、考核、调查等工作的专业人员,能在其它领域从事心理学服务、研究和实际应用的专门人才,能在心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继续深造的研究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生理学、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管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统计及其常用软件、心理测量学、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学史、咨询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概论、心理学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工作,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心理咨询工作,以及在政府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从事社会工作。
学制及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