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小动物疾病防治、牧场兽医、兽医公共卫生、兽医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动物医学人才;能在兽医业务部门、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动物生产单位等从事兽医临床、防疫检疫、教学、科研、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产品开发营销、机关公务员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技术人才和创新型拔尖人才。
毕业生可从事畜牧兽医部门的行政管理、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工作;各级进出口动物检疫部门、畜产品出口部门、食品进出口部门、食品卫生检疫部门、动物及动物制品检验、检疫和卫生医药、药检、药政等部门的科技与管理工作;宠物诊疗工作和动物生物制品厂、兽药厂的管理、生产和经销工作:特种经济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观赏动物、野生动物和多种经济动物的管理和医疗保健工作,鸡场、猪场、牛场、羊场等畜牧养殖单位的生产管理、疾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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