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专业
开设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干部)

四年 本科(普通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现代公共精神,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 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化、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公 用行业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公共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工作的 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管理技 术与方法等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各项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胜任各级公共管理组织中的 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具有进行自我知 识更新的能力;

2.掌握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能力;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5.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

6.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法学概论(公共事业管理法律制度)、公 共经济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公共政策学、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理论与实践、 非政府组织管理、公共工程项目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企事业单位实习、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电子政务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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