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表演
三年 本科(职业教育)
培 养 目 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身心素质、较高的文化品味和科学素养、较强的音乐技能和学习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核 心 课 程:
中外音乐简史与作品赏析、钢琴、声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形体舞蹈、合唱与指挥、舞台化妆艺术、正音与朗诵等。
技 能 证 书:
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证书。
就 业 方 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面向事业机关、工会、宣传部门、各类文艺团体、文艺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文艺表演及社会音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