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30405T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篆书、隶书、楷书、篆刻、行草、古代汉语、中国书法史、创作实践和毕业论文、书画鉴定概论等。
相近专业:
音乐学 绘画 美术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 古典文学 中国语言文化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科学的书法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具有开展书法教学的能力,能胜任各类学校的书法教学工作;2.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掌握一定的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身背趣味高雅,文化视野开阔;3.初步懂得一门外语,同时具备较强的古汉语阅读能力;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5.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动态和发展趋向。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官方电话:0311-80786666,0311-80789780